7月25日,“武汉大学图书馆性骚扰事件”一审宣判。法院审理认为,不能认定男生肖某某针对特定对象实施了性骚扰,驳回女生杨某某的指控。事情要追溯到2023年10月11日,武汉大学女生杨某某发文称,在图书馆自习时被肖某某性骚扰。两天后,武大发布通报给予肖某某记过处分,但未陈述肖某某具体违规违纪行为。
判决结果一出,舆论迅速反转。此前,认为肖某某是性骚扰行为实施者的观点在舆论场中占多数,这种看法一来源于人们容易在思维惯性下认为“想必如此”;二来,武大对肖某某作出的记过处分,将其疑似性骚扰行为打上了“官方确认”的标记。
相比根据网络信息作出判断的旁观者,武大校方有更充分的方式掌握事情的核心信息,比如监控、当事人说法、目击者等。但是梳理事件经过可以发现,彼时的武大难以对肖某某行为定性。根据媒体报道和杨某某发布的网帖,学校在2023年10月13日发布处分通报之前的说法是,“外院自行调取现场监控,认为无法证明性骚扰……10月10日,辅导员邮件告知,学院对肖某某的行为定性存疑”。在事实不清不楚的情况下,校方用语焉不详的含糊说法处分一名学生,显然不尽合理。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明确,学校对学生的处分,应当做到证据充分、依据明确、定性准确、程序正当、处分适当。从已知信息来看,武大在进行处分的前两天,态度还是倾向于肖某某不存在性骚扰行为的,然则记过处分又是如何作出的?
根据肖母说法,“武汉大学相关负责人多次明确表示,可以排除性骚扰,如果认定性骚扰,会在通报中明确写出来。记过处分,是为当时的舆情降温,是应急处理措施。”高校实施惩戒应以教育为目的,而非以平息舆情为目的,如今武大显然也遭到了舆论的反噬。当然,这只是肖母单方说法,值此一审宣判后的关键节点,武大更有必要对此前的处分决定进行充分解释,将彼时学校了解到的信息、相关的判断、所依据的规定等说明清楚,以正视听。
除此之外,另一个需要武大回应的是对杨某某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的举报,具体包括论文数据造假、法律条文造假、剽窃等。虽然公众对杨某某论文的关注系因“图书馆事件”引发,但有关论文学术规范的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独立事件,需要单独处理。杨某某论文的问题非常直观,足以激活学术审查机制,针对举报内容,校方有必要依据相关程序启动调查核实工作,给出一个结论。
武大是深得社会尊崇信赖的百年名校,近几年每年从纳税人及社会获得超过百亿元的办学经费,在涉及司法和学术规范的问题上,应该有基本的自我要求和担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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